编写:CargoNet Polska · 内容更新:2026年9月7日。此日期并非新运价生效日期。
完整进口费用由哪些部分组成?
先核对采购价格及供应商承担的范围。如果运费或保险已包含在价格内,不要重复计入。提供贸易术语及其指定地点或港口。
| 项目 | 需要核对的内容 |
|---|---|
| 货物与采购条件 | 价格、币种、贸易术语,以及供应商已承担的费用。 |
| 中国境内提货与操作 | 送至港口或集货仓、出口操作、文件及当地费用,以报价范围为准。 |
| 海运费 | 整箱:箱型和数量。拼箱:报价中的W/M计费标准、最低收费和进位规则。 |
| 目的地操作 | 码头操作、文件和放货;拼箱还涉及拆箱。核对哪些项目已包含。 |
| 清关与进口税费 | 报关代理服务费与关税、增值税及可能的消费税分开计算。归类、原产地与交易条件需要核实。 |
| 配送、卸货与仓储 | 准确地址、车辆通行和卸货方式;如需Smart-Warehouse服务,另行约定范围。 |
| 保险与条件性费用 | 货运保险范围、除外责任、查验、仓储及等待费,并非自动包含在所有运价中。 |
落地成本是将货物运至指定地点的约定费用核算。现金支出预算与经济成本应分开:可抵扣增值税不应自动视为永久成本。抵扣资格与申报方式须按具体交易核实。
拼箱还是整箱:比较相同交付范围
LCL指参与拼箱,FCL指一个集装箱用于您的这批货物。体积并非唯一判断依据;重量、可堆叠性、港口操作、设备和末端配送都会影响结果。
| 比较项目 | LCL拼箱 | FCL整箱 |
|---|---|---|
| 报价基础 | 每件尺寸、毛重、体积、可堆叠性及W/M运价规则。 | 箱型、箱量、重量、尺寸、装箱方式和设备限制。 |
| 操作范围 | 提货、集货、拆箱及约定的当地操作。 | 提箱或装箱及约定的码头操作。 |
| 清关与配送 | 代理服务及送至指定地址,明确卸货条件。 | 相同地址及范围,另明确空箱归还条件。 |
| 时程与附加费 | 备货、拼箱计划、放货与仓储期限。 | 备货、船期、免费期、等待及还箱期限。 |
| 可比较的总额 | 已包含费用、明确除外项目、币种和有效期。 | 范围必须一致:不可将港到港运价与门到门总价直接比较。 |
不虚构运价的决策示例
一家工厂已备妥几托货物。我们收集尺寸、重量、可堆叠性及交期要求,再比较送至同一仓库的拼箱与合适整箱方案。如果只有部分货物紧急,可评估该部分采用空运或铁路,其余走海运。每种方案的可用性和时程均需确认。
为我的货物比较拼箱与整箱集装箱抵港后可能产生哪些费用?
货物抵港后,船公司或代理、码头、报关行及内陆运输承运人都可能产生费用。其中一部分是约定服务的正常费用,一部分只在查验或额外操作时发生,另一些则在超过相应免费期后产生。
| 费用类别 | 可能包括 | 需要确认 |
|---|---|---|
| 正常费用 | 约定的码头操作、文件与放货、报关服务及配送。 | 是否已包含、由谁开票以及计费单位。 |
| 条件性费用 | 查验、扫描、开箱检查、称重、额外移箱、检测或特殊设备操作。 | 什么事件触发费用,以及谁批准额外操作。 |
| 延误费用 | 堆存费、滞箱费、超期用箱费、车辆等待或再次配送。 | 免费期、起算事件、自然日或工作日、超期费率及责任方。 |
免费期、堆存费、滞箱费和超期用箱费
| 术语 | 实际含义 | 核对问题 |
|---|---|---|
| 免费期 | 约定范围内不收取特定费用的期限。 | 多少天、哪种天数、从什么事件起算、对应哪项费用? |
| 堆存费 | 超过费率表规定期限后占用码头、场站或仓库空间的费用。 | 码头是否单独收取,计费单位是什么? |
| 滞箱费 | 通常指超过免费期后,船公司集装箱仍留在码头内。 | 是否与堆存费分开,以及从何时开始计时? |
| 超期用箱费 | 通常指提箱后在码头外使用船公司集装箱超过免费期。 | 空箱必须在何时归还至哪个场站? |
船公司也可能采用合并的滞箱费与超期用箱费。最终以具体订舱条款为准,不存在适用于所有港口、箱型和客户的统一免费期。
FCL整箱与LCL拼箱的风险不同
FCL整箱:需要协调文件和海关放行、码头提箱、卸货并按时归还空箱。LCL拼箱:重点是CFS拆箱、货物放行及可能产生的仓储;收货人通常不会提走整个集装箱自行卸货。
ETA前应准备什么?
- 商业发票、装箱单、提单以及清关所需数据和文件。
- 提单放货方式、目的港费用、码头和货物可提状态。
- 免费期及计时规则、清关计划、提货预约、车辆和可立即卸货的场地。
- FCL还需确认空箱归还场站,并在归还后保留gate-in或EIR凭证。
船舶ETA并不自动等于集装箱可提日期。缺少文件、海关放行、付款、预约或卸货能力都可能延误提货并产生后续费用。
CIF并不自动包括进口清关、关税、增值税、送仓和全部目的港费用。接受PI前应取得书面费用明细并避免重复计费。阅读中国CIF指南(波兰语)。
关税与增值税示例:运输费不重复计入
简化示例:海关完税价格为10,000波兰兹罗提,已包含应计入的运输费用。假设关税税率为4%,关税为400兹罗提。在无消费税或其他依法应计入费用的情况下,进口增值税计税基础为10,400兹罗提;假设增值税税率为23%,税额为2,392兹罗提。同一笔运输费用不得重复计入。
运至欧盟入境地点的运输与保险费用原则上计入海关完税价格(欧盟海关法典第71条)。波兰增值税法第30b条还涵盖此前未计入完税价格、运至波兰首个目的地所需的附加费用,以及进口时已知的另一欧盟目的地运输费用。4%与23%仅为本示例假设,并非所有商品的通用税率。
EUR-Lex — UCC / UKC, art. 71 · ELI — VAT, art. 30b / 33a · PUESC — art. 33a
在波兰登记为有效增值税纳税人的企业,满足并经个别核实法定条件后,可按第33a条在增值税申报中结算进口增值税。仅登记为有效纳税人并不足够。这并非免征增值税。
第33a条进口增值税(波兰语)本指南说明一般原则,不构成个案税额计算或税务建议。商品归类、税率和申报条件须按交易核实。
询价时应提供哪些资料?
- 货物描述、用途及已知HS/CN编码;说明电池、化学品或特殊操作要求。
- 包装类型和数量、每件尺寸、毛重、总体积及可堆叠性。
- 中国提货地点、完整收货地址、车辆通行及卸货条件。
- 贸易术语与指定地点或港口,以及供应商已支付的服务。
- 备货日期与要求交付日期;说明是否有部分货物更紧急。
- 清关、保险与仓储需求,现有文件及缺失资料。
资料尚不齐全?请说明未知项目,我们会指出需要确认的内容。询价不等于订舱;价格、范围与交期均需逐票确认。
抵港后费用常见问题
滞箱费和超期用箱费有什么区别?
通常,滞箱费对应整箱超过免费期仍留在码头的时间,超期用箱费对应提箱后至空箱归还前超出免费期的时间。部分船公司采用合并计费,最终以具体订舱条款为准。
堆存费和滞箱费是同一项费用吗?
不能这样假设。堆存费可能由码头对占用场地收取,滞箱费可能由船公司对其设备收取。需要同时核对费率表和报价范围。
免费期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?
没有适用于所有货物的统一规则。起算事件、自然日或工作日以及截止点取决于船公司、码头、进出口方向、设备和订舱条款。
CIF是否代表抵港后不会有额外费用?
不是。CIF并不自动包括进口清关、关税、增值税、送仓以及所有目的港费用。接受PI前应取得书面费用明细。
如何降低延误费用风险?
ETA前应准备文件,并确认提单放货、清关、免费期、货物可提状态、预约、卸货条件和空箱归还场站。
LCL拼箱会产生超期用箱费吗?
拼箱收货人通常不会提走整个集装箱自行卸货,但仍可能产生拆箱、放货及货物仓储费用,具体以报价和CFS仓库规则为准。
来源与更新
时间相关术语和规则参考船公司官方条款及现行码头费率表。费率表用于说明机制,并非所有货物的统一价格。法律依据包括欧盟海关法典第71条、波兰增值税法第30b和33a条及PUESC程序。
Maersk — D&D条款 · Maersk — 标准免费期 · Baltic Hub — 2026费率表 · BCT Gdynia — 2026费率表
EUR-Lex — UCC / UKC, art. 71 · ELI — VAT, art. 30b / 33a · PUESC — art. 33a